當勞工遇到雇主以調職為名,實際上是打算逼迫勞工自行辭職,進而面臨無法領到應有的資遣費的情況時,應該怎麼辦呢?在接下來的文章中,將為你說明雇主調動勞工職務需要符合哪些條件,並告訴你當勞工面對違法調動時,能夠做出哪些應對!
【2023勞基法】調職需要符合哪些原則?
根據勞基法第 10 條之 1 的「調動 5 原則」,雇主在進行勞工職務調動時,有以下 5 點詳細要求:
合理經營理由
雇主進行職務調動,必須基於企業經營上的必要原因,除非法律有其他規定。這說明了調動不能是恣意毫無根據或隨意的,而應該是為了公司的正常運作或業務需求。同時,調動的動機和目的也不能是不當的,不能是為了對勞工進行報復或歧視,才要求工作調動。
保持勞動條件不變
勞工被調動後,雇主必須保持勞工的工資、工時、福利等勞動條件,不會受到不利的改變。這項原則保障了勞工在新職務中,不會因調動而影響原有的勞動待遇。
勞工能力可勝任
調動後的新職務,必須是勞工在體能和技術方面,都有能力勝任。這一點確保了勞工在新職務中,能夠維持工作效率和品質。
提供必要協助
如果勞工因為調動,導致居住地點離工作場所過遠,雇主就需要提供必要協助,並幫助勞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比如提供交通車安排、住宿支援等,讓勞工能夠順利履行新職務。
考慮生活利益
雇主在進行職務調動時,應該充分考慮到勞工與其家庭的生活利益。舉例來說,除了工作地點的遠近對生活品質的影響,還要考量新職務會不會對勞工的家庭與社交生活造成負面影響,並超過一般勞工可忍受之程度範圍,例如勞工家庭有特殊性,因調職會無法照顧家人而產生極大負面影響。
總之,「調動 5 原則」旨在保障勞工在職務調動過程中的合法權益和福祉,並確保調動行為是基於合理原因,且對勞工是有利的。
【2023勞基法】調職違反原則時,勞工可以怎麼做?
那麼,當調職違反原則時,勞工可以怎麼做?事實上,當雇主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的「調動 5 原則」時,勞工有以下 3 種應對方式:
應對方法 | 參考法條 | 具體作法 |
拒絕違法調動 | 勞基法第10條之1 | 勞工有權主張拒絕違法的調職,即使雇主以勞工拒絕報到違抗命令,以連續曠職三日解僱勞工,也將被視為是違法且無效的要求。 |
向老闆提出非自願離職 | 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及第4項準用第17條 | 勞工如果不願意接受違法調動,並有離職打算,就能主張因雇主違反勞工法令而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要求支付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提起訴訟 | 勞動事件法第50條 | 勞工可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確認公司調動無效,或爭取回復原職。同時,勞工還能在訴訟的過程中,向法官聲請於原職進行工作,讓勞工即使是在法律程序中,也能繼續保有經濟能力。 |
【2023勞基法】結語
總結來說,當勞工發現公司要求自身的調動並不合理,公司可能是為了省去資遣費而要逼迫勞工離職,就可以透過檢視以上提到的調動 5 原則,來確認雇主要求調職是否合理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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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郁樺律師為專業勞動法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目前為桃園市政府調解人、調解委員及仲裁委員,擁有豐富的勞資糾紛處理經驗。 賴郁樺律師曾處理案件範圍包括一般資遣解僱、職業安全衛生法跟職業災害補償、工會及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擬定審閱、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非典型勞動(派遣、外包及部分工時人員)、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勞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