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與越界建築】民法規定的越界建築是什麼呢? 帶你了解法律規定的越界建築定義 !

如果不小心佔用到鄰地土地,一定會被強制拆除嗎?有沒有方法可以保住房屋?下方帶你了解越界建築的定義,以及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如何申請土地測量。

越界建築拆屋還地

越界建築的定義是什麼?

從字面上意思來解釋越界建築,即是建築物逾越能夠使用的土地範圍。不過,越界建築仍然必須符合建築物的定義範疇,比如圍牆、豬舍等建物就不能適用越界建築的相關規定。

越界建築該如何進行土地測量呢?

如果有遇上疑似越界建築的情況時,可以向地政事務所測量課申請鑑定界址。如果在測量時,發現鄰地的越界建築無法釘樁,而不能明確地測定出土地使用範圍的話,則可以請測量員估算被佔用的土地面積,以利後續的調解或訴訟來作為證據使用。

越界建築必須拆屋還地嗎?答案是不一定

根據民法第 796-1 條保障人民居住權利的說明,雖然建築物越界是事實,但仍會視實際狀況判定是否需要完全拆除,因此並非所有越界建築都必須拆除。不過,如果情況是屋主有故意或有重大過失,而使建築物越界的話,因為可歸責性比較大,就不一定適用上述民法第 796-1 的範圍。

考量拆除成本及結構安全

如果實際越界建築的佔用狀況僅有極小的土地面積,則會適用民法第 796 -1條第1項規定,法官會斟酌公共利益與當事人利益再加以判定。假如拆除的成本工程耗大,不符合經濟效益,就會透過其他方式來補償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

知悉越界時有無即時提出異議

如同前面關於越界建築的說明,土地佔用原因必須不能是故意或有重大失誤所致,才能夠適用民法第 796-1 條規定。另外,根據民法第 796 條規定,越界建築物所有人也要能自行舉證,具體說明鄰地所有人知道有越界的事實發生,但沒有即時提出異議。在這樣的情況下,土地所有權人就不得請求移除或變更其房屋建築。

越界建物占用土地面積的大小

在越界建築物的案件中,越界範圍面積的測量是重要的,是攸關法院判定佔用狀況與原因的重要依據。

此外,部分建築物逾越到他人土地上,是越界建築的判定條件。但是,假如全部的建築物都是建於他人土地時,就不符合越界建築的定義,因此也不適用越界建築相關法規了。

越界建築結語

總結來說,越界建築的爭議類型眾多,如果你有遇到越界建築的問題,建議先申請土地測量,並且向律師諮詢案件細節。最後,歡迎隨時聯繫賴郁樺律師,讓賴律師來提供你所需的法律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