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經典作品致敬等同於內容抄襲嗎?如何正確引用他人作品元素,又不會被認為有抄襲的疑慮呢?下方將告訴你什麼是著作權侵害的符合要件,以及在什麼情況下能夠主張著作權合理使用。
著作權侵害的構成要件為何呢?
大部分人在面對著作權侵害的問題時,會以抄襲來形容事件情況。不過在法律上,抄襲是指著作權侵害,那著作權侵害的要件是什麼呢?
著作權侵害的認定應有 3個條件,一個是接觸,另一則是實質相似,最後是有無著作權法第65條的合理使用。也就是說,如果你要主張他人抄襲侵害自己的著作,就必須要符合以上 3 個條件,才有可能成立。
致敬與抄襲的界線在哪呢?
常見引發抄襲疑慮的情況,是創作者使用相同概念、元素或類似表達來向經典作致敬。那如何在致敬與抄襲間取得平衡,最重要的關鍵在有無著作權法第 65 條 第1款的合理使用,就是除了原著作,有無加入新的想法、資訊、意義或轉換視角,來展現出不同的目的,著作權法稱為「轉化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
為達到致敬的效果,除了將他人作品元素融入自己創作中,建議要有轉化性使用而符合合理使用,同時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確保引用部分的質與量,以及避免有醜化或曲解原作品的內容。
當然,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向作品著作權人取得授權,減少其他延伸的侵權疑慮。
成功主張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案例?
根據著作權法第 65 條規範著作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包括使用的目的與使用質量的比例。
以網路平台發布的嘲諷時事圖文為例,內容創作者因應時事來二次創作發表,雖然內文有涉及其他作品元素,並具有有商業目的性,但因為有加入自己的觀點或針砭時事,而使得整體作品有了不同的解釋意義及高度,因此能夠主張此為著作權合理使用的範圍。
主張著作權合理使用但卻是侵權的案例?
另一種情況也十分常見,許多時候使用人以為是合理使用範圍,但實際情況則是已成侵權的案例。
舉例來說,企業使用開源軟體或免費軟體開發程式的風險在於,軟體授權使用條款,可能已經明確禁止商業使用或對程式原始碼進行改作或編輯,若擅自修改或編輯來商用,這些行為都將構成侵權行為而有法律責任。
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建議方法
在合理使用範圍採用他人著作作品時,必須謹慎評估且明確了解授權條款的規定。以下,分享幾點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建議:
建議一
首先要瞭解著作權法的規定,先行知道法規如何定義合理使用範圍。
建議二
當有使用上的疑慮時,可以先向智慧財產局詢問,或直接向智財專業律師諮詢。
建議三
切記勿直接複製貼上網路上的文章或圖片,並且要確認是否有符合授權規範。
著作權結語
著作的使用有各種情況,唯有明確了解法規規定,並且遵守合理使用跟授權規範才能夠有效避免更多糾紛出現。
最後,如果你有著作權侵權等相關疑慮,歡迎隨時聯繫賴郁樺律師,讓賴律師幫你對著作使用進行法律檢視。
賴郁樺律師為專業勞動法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目前為桃園市政府調解人、調解委員及仲裁委員,擁有豐富的勞資糾紛處理經驗。 賴郁樺律師曾處理案件範圍包括一般資遣解僱、職業安全衛生法跟職業災害補償、工會及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擬定審閱、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非典型勞動(派遣、外包及部分工時人員)、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勞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