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適度範圍中利用他人著作呢?合理使用的範疇包括哪些要件呢?在下方文章中,將介紹著作的合理使用範圍與判斷依據,讓你對著作使用上有更充分的認識。
著作權是什麼呢?
依著作權法中對著作定義,為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為保障著作人權益,所以延伸出著作權法來保障。著作權可再分成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下方以表格方式說兩者不同。
著作人格權 | 只專屬於著作創作者,原則上是無法轉讓、繼承給他人。 | 例如: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同一性保持權。 |
著作財產權 | 保障創作者經濟財產上的權利,可以轉讓、轉售給他人的。 | 例如:公開展示權、重製權、改作權及編輯權……等 |
合理使用有哪些構成要件呢?
依據著作權法第 65 條內文規定,著作權合理使用,並不構成著作財產權的侵害行為。下方整理幾點,是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但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範圍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利用的目的與性質
使用他人著作的目的與性質為參酌的條件之一,包括非營利教育目的與商業目的都是列入考慮的範圍。基本上,如果是為了非營利的目的而使用,都比較能夠主張為合理使用範圍。
著作的性質
考量到引用著作的性質,如果被利用的著作原創性較高,也就是內容更有原創作者的獨特意念想法,像科幻小說的原創性就會高於新聞報導,這樣的內容在著作權法中也會受到較高的保護。因此,在引用這類著作時,主張合理使用的範圍也會縮小。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從利用的著作內容的質與量,去衡量佔整體作品的篇幅。如果利用他人著作的比例過高,也就難以主張是在合理的使用範圍中,例如一首歌三分鐘引用了兩分半鐘。不過,另一種情況,是引用的比例不多,但卻是他人著作的精華內容。這時,也很有可能被視為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如果在利用他人著作後,會影響取代到他人著作現在或未來的市場價值。這種情況的話,也會較難主張是在合理使用的範圍中,因此要謹慎評估著作使用。
著作權結語
利用他人的著作應於適度的合理使用範圍下進行,並留意使用的內容細節,才能夠避免後續引用作品的抄襲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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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郁樺律師為專業勞動法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目前為桃園市政府調解人、調解委員及仲裁委員,擁有豐富的勞資糾紛處理經驗。 賴郁樺律師曾處理案件範圍包括一般資遣解僱、職業安全衛生法跟職業災害補償、工會及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擬定審閱、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非典型勞動(派遣、外包及部分工時人員)、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勞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