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與合夥契約】合夥契約有那些常見的糾紛?5 個必須注意的合夥契約事項 !

面對合夥糾紛你應該知道哪些事情?下列明確為你整理出 3 個常見合夥糾紛訴訟,幫你全面保障自身的利益。另外,還要告訴你訂立合夥契約的注意事項,讓合夥過程更加順利進行!

合夥契約
合夥關係
合夥約定事務

合夥契約有哪些常見的糾紛呢?

當合夥人間鬧翻,對彼此失去信任不願意溝通時,就容易延伸出合夥契約的官司,包括請求提出帳目清冊、返還出資額以及協同清算合夥財產訴訟。而當合夥糾紛發生時,應視不同情況提起訴訟。

舉例來說,當合夥財產的帳目不清時,沒有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依民法第675條規定可以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若其他合夥人拒絕交出帳冊資料,可以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命其提出帳目清冊,再委由會計師事務所來進行查帳,以保障在合夥關係的權利。

合夥契約訂定的 5 個注意事項 !

有 5 個需特別注意的事項,在合夥關係成立之前必須事前明確約定好,才可以避免後續合夥紛爭。

1.明確列出合夥人各自角色與權責清楚規範每個合夥人的義務範疇,減少日後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
2.將利益分配和損失分擔一起寫進合約中當合夥事業賺錢或虧損時,要按出資額比例分配,或有其他比例分配方式,最好先寫在書面合夥契約內作為佐證,才不會有爭議空間。
3.合夥人退夥及開除機制因應在經營合夥事業的過程中,如果有合夥人中途聲明退夥或要開除合夥人,應先寫在書面合夥契約內並約定退夥人之股份或結算方式。
4 合夥人的出資種類每位合夥人出資方式究竟是金錢、勞務、信用、專利權或隱名合夥應先在書面契約內約定清楚。
5.確認各方合夥人簽名蓋章各合夥人應在書面合夥契約簽名或蓋章以表示同意內容,並且留存書面或電子檔案,以備爭議時查閱檢視。

合夥常見問題 Q&A

以下,針對常見於合夥關係中的疑問進行解答。

已經開公司了還要再訂立合夥契約嗎?

許多合夥事業起初是由三五好友合資而起,經常是口頭約定而缺乏完備的書面約定事項,當合夥期間遇上突發狀況,因事先沒有討論過欠缺共識,紛爭將一觸即發。因此,會強烈建議合夥前一定要事先談妥合夥條件,或是事後補充訂定合夥契約,提前準備好遇到爭端時的解決方法。

公司規模很小需要訂立合夥契約嗎?

不論公司規模大小,都會建議訂立書面合夥契約。即便公司目前規模尚未擴增,不過在期許公司能夠日益壯大的立場下,訂立好合夥契約絕對是能夠幫助公司營運得更加順利而不會因為合夥人間鬧翻而導致公司要結束。

此外,當有更多合夥人願意投入參與時,有明訂的合夥契約能夠加強各方保障。

訂立合夥契約需要找律師協助嗎?

許多合夥人是以網路上的合約範本為主軸,再稍做修改而成。但通常遇到的情況是自己訂的合夥契約漏洞百出或不符合民法對合夥的規定,無法達到訂立合夥契約的用意。

如果在訂立合夥契約時有律師的協助,合夥契約的內容將能夠依據你的產業類型及合夥人出資方式來量身打造客製化獨有的條款,更加符合你與合夥人間決定以合夥經營事業的條件與實況。

合夥糾紛結語

總結來說,如果希望能避免合夥關係最後鬧得不愉快,建議在合夥事業開始前,主動尋求法律專業的協助,訂立周全完善的合夥契約內容。

最後,如果你有關於合夥契約撰寫或審閱的問題,歡迎隨時聯繫賴郁樺律師,讓賴律師來提供你所需的法律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