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地狹人稠,常發生「土地是我的,房子卻是別人蓋的」這種狀況。不論是祖產遭親戚占用或他人未經同意在你的土地上偷偷興建房屋,這些情況都可能涉及民法上的「拆屋還地」問題。
本文將帶你一步步了解當自己的土地被占用時,該如何依法處理、維護權益,以及完整的法律流程。
壹、拆屋還地怎麼做?
「拆屋還地」是法律實務上針對無權占用土地者的一種請求方式。依據《民法》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返還其物、除去其侵害,並防止其侵害。」簡單來說,如果你是土地所有權人,有權請求占有人:
- 搬遷、騰空使用中的房屋
- 自行拆除違章建物
- 返還土地
不論是蓋了透天厝、鐵皮工廠、臨時倉庫,只要是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的建物,欠缺合法使用權源,原則上都可以請求非法占用者「拆屋還地」。但在實務上,你不能只口頭要求對方搬走,而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與證據支持。
貳、拆屋還地怎麼做 流程一次看!
處理拆屋還地的過程通常分為四個階段,從蒐集證據到法院強制執行,每一步都需要謹慎操作,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土地權益。
一、拆屋還地流程 1:證據蒐集
首先,提告方要向法院證明「我是土地所有人」和「對方欠缺合法使用權源」,並蒐集以下證據,越完整的證據,未來提起訴訟時,法院勝訴機率越高。:
證據項目 | 內容範例 |
土地權狀/謄本 | 地政機關可申請,證明所有權 |
建物現況照片/空拍圖 | 目前土地遭佔用情況和面積範圍 |
他人蓋屋或使用之證據 | 水電費帳單或房屋稅單 |
二、拆屋還地流程 2:發函警告
有些占用者可能並非惡意,有時是因繼承糾紛或無知情下越界蓋屋。此時可以先透過「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對方,要求限期拆除或給付租金補償費,內容通常包含:
- 對方占用事實
- 請求返還土地的理由
- 限期拆除或給付組金補償費
記得保留律師函和存證信函的寄送憑據(例如雙掛號回執證明),未來作為提告前程序證明。
三、拆屋還地流程 3:提出訴訟
若對方拒絕配合,則需向法院提起「拆屋還地訴訟」,請求內容可能包含:
- 拆除違建
- 騰空遷讓返還土地
- 支付無權佔有期間相當租金的不當得利
此階段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確認主張與蒐證方向,避免對方主張「善意占用」、「時效取得」等抗辯事由。
四、拆屋還地流程 4:強制執行
若法院判決勝訴確定,但對方仍拒絕履行法院判決,不願主動拆除房屋返回土地,勝訴方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透過法院強制力來執行判決內容:
參、拆屋還地結語
土地被他人偷占用,不應忍氣吞聲。只要掌握正確法律途徑,從證據蒐集、存證信函和律函催告,到提起訴訟與聲請強制執行,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可以獲得有效保障。
若你正面臨多次溝通協商,但占用人仍不肯遷出或承租人僅租地卻偷蓋屋不拆除等問題,別急著動怒,也別輕易妥協容讓,先與法律專業人士討論,制定合法又有效的行動計畫。最後,如果你對於拆屋還地仍有相關的疑問,歡迎隨時聯繫賴郁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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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郁樺律師為專業勞動法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目前為桃園市政府調解人、調解委員及仲裁委員,擁有豐富的勞資糾紛處理經驗。 賴郁樺律師曾處理案件範圍包括一般資遣解僱、職業安全衛生法跟職業災害補償、工會及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擬定審閱、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非典型勞動(派遣、外包及部分工時人員)、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勞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