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小孩監護權應該由誰負責,是許多離異夫妻首要面對的問題。下方文章將為你介紹什麼是監護權與扶養權,並整理出幾點常見問題。
監護權是什麼?
簡單來說,監護權就是負擔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常見遇到的情況是關於監護權的歸屬。若是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監護權,或是雙方共同監護權,不過前提都是必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目標。
監護權與扶養權一樣嗎?
在夫妻離婚的狀況中,雙方會協議進行針對未成年孩子的親權分配,在親權中又可再次分為監護權、扶養權,以及探視權。其中多數人會困惑於監護權和扶養權的區別,下方以簡單表格呈現兩者的內容。
監護權 | 扶養權 | |
定義 | 在夫妻離異後,協議一方或雙方,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 | 扶養權涵蓋於親權之中,根據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
內容 | 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會是子女的主要照顧人,負起子女未成年前的生活上決定(例如就學、就醫和財務管理)。 | 即便夫妻離異後,雙方協議其中一方取得監護權,或是共同監護權的情形,都不影響另一方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 |
子女監護權常見問題?
下方整理幾點常見於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包含夫妻離婚後爭取小孩監護權的情況,或是想了解取得監護權後是否可以改定的疑問,將於下方為你解答。
小孩監護權歸誰,法院如何判決?
根據民法第1055-1條內容,法院在權衡如何判決小孩監護權時,會綜合評估雙方的情況。其中也包含父母的經濟能力、孩子的年紀、孩子的態度意願、價值觀等條件審酌,但最終仍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最主要的評比標準。
監護權決定後,還可以改定或移轉嗎?
一般情況下,如果雙方皆同意監護權變更,則僅需要兩人攜帶印章、證件與書面約定內容,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即可。
根據民法第1055-1條內容,法院在權衡如何判決小孩監護權時,會綜合評估雙方的情況。其中也包含父母的經濟能力、孩子的態度意願、價值觀等條件審酌,法院會指派社工到夫妻雙方家中探訪並做成訪視報告,來決定監護權要給誰。換言之,法院最終仍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最主要的評比標準。
監護權沒有取得,可以看小孩嗎?
身為孩子的父母,無論是否取得監護權的一方,都有權利可以探視孩子,探視權的方式雙方可以先行協議好例如探視次數、探視地點、探視時間和可否過夜,建議要仔細記載,避免離異後,又因子女探視方式再生衝突。
即便離婚了,仍然是子女的父母。秉持友善父母原則,讓子女可以與未取得監護的一方會面交往,成長過程中擁有父母的愛和見面的權利,對子女的成長會有正面影響。若遇到被對方拒絕或阻擾探視小孩的情況,根據民法第1055條第2項規定,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監護。
小孩監護權結語
當父母的婚姻走到盡頭,孩子的監護權就會成為夫妻雙方最在意的部分,不論是爭取小孩監護權,或是協議共同監護,其中都有許多細節須要留意,才能讓孩子得到最好的保障。最後,如果你對於小孩監護權仍有相關的疑問,歡迎隨時聯繫賴郁樺律師。
賴郁樺律師為專業勞動法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目前為桃園市政府調解人、調解委員及仲裁委員,擁有豐富的勞資糾紛處理經驗。 賴郁樺律師曾處理案件範圍包括一般資遣解僱、職業安全衛生法跟職業災害補償、工會及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擬定審閱、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非典型勞動(派遣、外包及部分工時人員)、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勞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