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屋前,通常會建議要先確認經界線並查明土地界址,避免日後有土地糾紛的出現。以下內容,將告訴你越界建築會面臨到的風險與情形。
越界建築是什麼呢?
越界建築顧名思義,是指超過一定土地、界線的建築物。即便僅有建築物的陽台、或是上層平台突出,只要是超出原有使用的面積範圍,就算沒有實際與地面相連,都可能被視為越界建築,這點需要特別留意。
越界建築有什麼風險和後果呢?
如果在興建房屋或建築物前沒有查明界址,就可能會造成越界建築情況的發生。此時,土地的所有權人可依法律保障,向房屋屋主或建築物所有者要求拆除建築物,或是賠償土地遭到侵害損失的部分。
下面,將介紹越界建築 3 種常見處理方法:
拆屋還地
在越界建築案件中,拆屋還地是目前最常見的訴訟,大多會依民法 767 條第 1 項規範,為了避免土地所有權遭受侵害,而請求除去建築物,保障土地所有人的權利。不過在實際情況下,法院也會斟酌房屋的價值與當事人利益,加以衡量比例原則跟拆除的必要。因為越界建築已成事實,如果一律要求拆除的話,拆除成本再加上損失的社會成本,更不符合經濟效益。因此,拆屋還地並非越界建築的唯一處理方式。
金錢賠償
根據民法第 796 條第 1 項說明,如果鄰地所有人因為土地遭佔用影響到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或是土地價值受到貶值,都有機會請求佔用土地的一方支付金錢賠償。
買下越界土地
還有一種常見情況,是地主以請求建築物越界的一方,直接買下越界的土地。
依據民法第 796 條第 2 項規定,買賣雙方可以協議以適當價格交易越界的土地。而如果購買金額無法透過協議取得共識,則能請求法院判決來判定。
越界建築透過土地界址查明可以避免嗎?
如果在興建建築物之前,先行進行土地界址的量測,就能減少後續越界爭議的發生。不過,仍要留意土地測量方式及最新經界線的位置。特別是如果因經界線有誤,而導致出現部分建築成為越界建築部分時,就不能以量測錯誤為理由否定越界事實,而仍需透過其他方式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賠償,或購買使用的土地。
越界建築結語
總結來說,當狀況發生時,不論你是被越界土地者,或是越界建築物所有權人,都應該了解民法越界建築如何規範,才能保障自身權益。最後,如果你有關於土地越界的疑慮,歡迎隨時聯繫賴郁樺律師,讓賴律師來提供法律支援服務。
賴郁樺律師為專業勞動法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目前為桃園市政府調解人、調解委員及仲裁委員,擁有豐富的勞資糾紛處理經驗。 賴郁樺律師曾處理案件範圍包括一般資遣解僱、職業安全衛生法跟職業災害補償、工會及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擬定審閱、競業禁止與最低服務年限、非典型勞動(派遣、外包及部分工時人員)、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勞動法問題。